各单位:
根据我校评优奖励有关办法规定,现开展我校2024—2025学年在校生评奖评优的有关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评选项目
(一)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学生奖学金;
(二)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;
(三)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先进班集体。
二、评选要求
(一)参评学生必须是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的在校学生,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;
(二)评奖评优以《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》、《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实施管理办法》、《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、《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》等有关规定为依据进行评选;
(三)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在评选时围绕“我经历,我成长”的主题开展评选活动。先进班集体在评选时围绕“携手前行·共同发展”的主题开展评选活动。
(四)各学院需对各项评奖评优的初审名单进行为期5天(不含节假日)的公示;
(五)考试成绩以教务处提供的2024-2025学年考试成绩为依据,遵照《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》中对学业成绩的要求为依据;
(六)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名单、资料进行复核,对不符合评选要求的学生一经查实,将取消其评奖评选资格,不再增补名额;
三、评选申报流程和要求
(一)学生奖学金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,顺次进行评选。参评学生将评选资料报送辅导员审核,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各学院组织评选,评选结束后学院内部公示,院内公示结束后报学生处复审。复审结束后进行校级公示,最终结果可在“学习通”超雅系统中的奖学金模块和荣誉程号模块查询;
(二)从即日起到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院内评奖。10月31日前各学院完成院内评优。各学院自行制定各项填报、评选时间、公示时间,院内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;
(三)各学院严格要求规范申请材料格式,2025年10月22日前完成院内公示以及向学生处报送院内评奖结果,2025年11月6日前完成院内公示以及向学生处报送院内评优结果,所有上报结果需加盖学院(系)公章,并由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;
(四)学生处复审结束后将向全校公示评选结果,公示结束后报校长审议。
四、评选材料
(一)评奖资料包含:
1. 2024-2025学年校内奖学金申请表;
2. 个人成绩单;
(二)评优资料包含:
个人评优:
1.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评优评审表;
2. 个人成绩单;
3. 2024-2025学年获奖证书等其他获奖资料(电子版)。
集体评优:
1.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先进班集体评审表;
2. 2024-2025学年班级荣誉的资料(电子版)。
如有新的变化,请学生依据最新的通知办理相关事宜。
奖学金评选联系人:宫老师,联系电话:85276271;
各类评优联系人:庞老师,联系电话:85517160。